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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2019年“禁煤区”、“禁燃区”的通告

    信息发布者:chenghaihua
    2019-10-20 09:24:24    来源:霍州之声   转载

    原标题:FM107通告|| 霍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2019年“禁煤区”、“禁燃区”的通告

     霍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2019年“禁煤区”、“禁燃区”的通告

    霍政通字(2019)6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临汾市2019年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临办字(2019]98号)等有关要求,全面提升散煤管控水平,有效减少燃烧散煤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划定情况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禁煤区东至迎宾大道,西至霍侯一级路,南至南环路,北至工业路,后湾桥连线。

    重点区域包括鼓楼办所有区域,开元办所有区域,南环办南坛村、龙口村、南沟村、红崖堡村、南庄村、大张镇贾村、大张村、西张村、狮子洼村新区、北环办永合村、邢家泉村、北关村、白龙镇涧北村。

    禁煤区内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燃料。

    二、划定禁燃区禁燃区范围东至大西高铁,西至白龙镇,南至辛置桥,北至什林桥,大运高速、大西高铁、霍侯一级路两侧一公里。

    重点区域包括大张镇下乐坪村、靳壁村、北张村,、贾孟村、狮子洼村、北环办三合村、沟口村、退沙办许村、退沙村、朱杨庄村、什林村、王庄村、白龙镇牛腰村、后湾村、后柏木沟村、前柏木沟村、白龙村、寺庄村、陈村、南环办东湾村、圣佛村、辛置镇郭庄村、辛置村、北村、辛庄村,高速、高铁沿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各村庄(主要包括三教乡史家庄村、沟西村、冯村、李壁村、赵壁村、李涧村、东城村、上辛庄村、宋壁村、杜壁村、下三教村、库拔村、安乐村、安乐庄村、山头村、师庄乡成王庄村、陶村、上靳安村、李曹镇板节村、范村、石鼻村、窑底村、秦家岭村、杜苏沟、南堡村、下王村、李曹村、杨枣村、驹沟村、西村、沟东村、陶唐峪乡观堆村、窑子头村、大沟村、偏墙村、王海平村、茹村、义城村、闫家庄村、义旺村、刘家庄村、孔涧村等)。

    禁燃区内,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禁止燃用含硫量0.5%、灰分10%以上的煤炭,禁止燃用含硫量0.5%、挥发分12%以上的型煤,禁止燃用含硫量0.5%、灰分10%、挥发分5%以上的焦炭和含硫量0.5%、灰分10%,挥发分10%以上的兰炭,禁止燃用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和煤焦油。

    三、其他区域。全市境内除禁煤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执行以下规定:民用燃煤设备禁止燃用含硫量0.5%、灰分15以上的煤炭及其制品。

    四、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服务业,市场等禁止燃用煤炭燃料。对天然气管道没有覆盖且不具备煤改电条件的农业设施,可以使用合格的优质煤。

    五、禁止在禁煤区内设立各类煤炭销售点,规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其他区域现有煤炭销售点管理。违反规定的,公安、能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六、严禁运输煤炭车辆进入禁煤区,严禁没有《检测报告》或不合格的散煤运输车辆进入我市境内,违反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七、强化社会监督.。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贮存、运输、销售、使用燃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劝阻和举报。

    电话举报:12345/12369

    微信举报:“12369环保举报”

    特此通告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

    来源: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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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评论
    chenghaihua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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